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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百四十章 杀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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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方若华让狐苏陪着在街上闲闲地走了一圈。

    很有面子,特别有面子!

    “噗!”

    又看到两个大男人因为过于吃惊,差点撞树上,方若华忍不住一笑。

    “当年我带你出门,不必宝马香车,不必仆从如云,甚至不必锦衣华服,没人会觉得我不够尊贵。”

    狐苏莞尔。

    能让若华这般想,让若华觉得有面子,他同样心中喜悦得很。

    街上商店不少,也有一些国际高端的品牌专营店,方若华看了看,到也没有多么喜欢,只选了一双高筒的皮靴,没什么装饰,比较简单。

    狐苏替若华把鞋穿好,系上鞋带,叹道:“如今这做工,其实比不上以前了。”

    以前给他的郡主制鞋的匠人,或许没有多高的学历,没读过什么书,可是制出来的靴子穿在脚上,要多舒服有多舒服,绝不会有半点拘束难受。

    狐苏盯着橱窗里模特身上穿的时装看,总觉得无论哪一件,多多少少都有些不适合若华的气质。

    也许,他可以试试亲手给若华做衣服?

    昔年他什么都为自己的主人做过,可是衣服,到还真没有尝试过一次。

    “走吧。”

    方若华看了看天色,笑道,“我们先去租一套房子,现在手里攒下的钱,买还不太够,等以后攒够了再说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

    狐苏把旧鞋装到鞋盒内,挂在臂弯里拎着,心中已经开始盘算怎么赚钱。

    大都市生活不易,钱总归不能缺。

    当年在镇西,自家主人就总缺钱,身为郡主,其实在衣食住行上粗糙得很。

    他一身本事,也不过用出一二,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,就说茶道,他擅长泡茶,但能找来好水,可那好茶却不是随处都有,主人当年十分节俭,便是皇帝所赠的茶,也都给那些大儒,各级官员送去做了人情,自己是很少喝。

    她总说她品不出好坏,贡茶和街边茶舍的茶叶沫子,在她口中味道也相差无几。

    可修行之人的五感会越变越灵敏,比起寻常人,若华更能品出好茶的滋味。

    “现在我们不用省钱了。”

    狐苏轻笑,“我会尽快挣回万贯家资的。”

    不能赚钱养家的傀儡,怎么算得上是好傀儡?

    他演戏以前只为找到若华,现在看来,到更要下功夫才好。

    不光是为了善始善终,更重要的是,娱乐圈赚钱快。

    方若华眨了眨眼,心中忍不住念了声佛号,罪过罪过。

    狐苏为她勤俭持家,以前到没觉得哪里不对,现在想想,确实是有点罪过。

    她这些年寻找狐苏,见过很多圣德门的天工们,后来终于知道了狐苏的来历。

    当年圣德门的九圣人,曾亲手制作过几具傀儡,其中两具最得她喜欢,一直常伴左右,其中一具,便是狐苏。

    后九圣人为解除众修士心魔,以身为阵,自碎元神,入轮回,狐苏便也追随而去。

    当时九圣人还有一点意识存在,以秘法将狐苏仅存的残魂打上印记,使其勉强不散,圣德门天工长老,怜狐苏一片忠心,于是耗费心力,又为他打造了身体,于是,狐苏得以复生,只是过往种种,已成尘埃,能留半点痕迹,便是邀天之幸。

    方若华一笑,对于前事并无追根究底的欲望,狐苏只是狐苏。

    慢悠悠送方若华回学校,狐苏立在码头,指尖动了动,忽然觉得自己需要一辆车,还需要一艘船。

    伫立片刻,他忍不住一笑,心里其实明白,这里不是北宋,在这里,人人都独立而自由,可他知道归知道,但一时片刻间却依旧不能习惯。

    毕竟在他的灵魂深处,一直坚信自己是主人的一条臂膀,理应亲密无间,任何时候都该在一起,片刻不分离,他甚至没必要有想法,只要贯彻主人的想法便够了。

    可若华……有一点不喜欢。

    当年她就有一点不喜欢,不是不喜欢他的忠诚,更不是不喜欢他的陪伴,仅仅是不喜欢他没有自己。

    自己吗?

    他有的,怎么会没有?有灵魂的生灵都会有私心,他的私心私念之重,更是个中翘楚。

    现在,他就遵从本心的想法……该回去赚钱了。

    《永元大帝》拍摄的非常顺利。

    金导演每天都红光满面的,看狐苏的表情,就像看一个大宝贝。

    他好几个朋友都有点受不了他那嘚瑟样,这老小子最近特别爱到他们面前显摆,偏偏还不明说,就是摆出那副我得了天大的好处,嘿嘿,可我就不告诉你的嘴脸。

    我呸,谁稀罕!

    金导半点也不觉得自己是瞎嘚瑟,他是真心觉得狐苏哪里都好。

    演技一日比一日进步,错误从不犯第二次,气度高华,容貌更是世间罕见。

    “哎,再过两年,再想请他可就不是如今这么容易了。”

    宋红作为半退隐状态的老牌影后,已经很多年没有赞过人,这回却点了头,挺赞同金导演的。

    “昨天那场戏,云昧被封镇北大将军,在家写谢恩折子,狐苏先生拿笔就写,辞藻华丽,一气呵成,连格式都没有半点错,想当时陈朝奏折的格式要求有多严?反正我光看抬头,就觉得头皮发麻,要从曾祖写到自己,可人家狐苏连想都不用想一下就写完了,成品完全能裱起来当艺术品。”

    宋红啧啧称奇,“连这字也是瑰丽潇洒,真不知这位狐苏先生,到底是什么来历。”

    金导演笑道:“大约是哪个书香世家的公子哥。”

    宋红闻言点头,觉得有道理。

    “只是若果真是如此,他在娱乐圈到底能呆多长时间,那可就不清楚了。”

    像那样来历的公子哥,玩票一样在娱乐圈混一混还有可能,但是长长久久地待下去,她觉得不现实。

    金导沉吟片刻,笑道:“别管他待多久,反正拍的第一部戏是我的戏,这就很好。”

    狐苏如果听见宋红因为一封奏折,就随意猜他的来历,恐怕会忍不住稍微嘲笑一下若华。

    当年在西北,若华的奏折,别管是什么类型的,但凡不涉及正事,不太重要,都是逮住谁就让谁去写,别说是他,就是钱县令,县丞,学堂里还在读书的学生都写过不知多少。

    最离谱的是连火头军的刘秀才,也因为写的字不赖,让这位郡主娘娘抓过公差。

    弄得镇西军送上去的折子,每每风格多变,字迹也是时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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